依據本校113年08月20日第7次科權會會議通過,修正本校「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研發成果管理作業要點」,修正處如下:
1. 增訂本要點第三點第六項『緊急申請專利案』之規範。
2. 本要點第四點第一項增列研發成果管理辦法第十條之依據。
3. 增訂第四點第五項『本校專利費用分攤、維護成本原則』之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