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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1年8月1日起產學合作案件配號「研發產字」更名為「產學產字」

 

各位師長及同仁,您好:

本校產學合作案業務於111年1月1日由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業管,為利日後產學合作案業務管理,

原產學合作案件配號研發產字,將更名為產學產字自111年8月1日起進行校內產學合作案建案行政流程之案件適用(依產學處收文章日期為準),還請周知。

以上資訊有任何疑問請洽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(校內分機6907、6184),謝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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