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師長及同仁,您好:
本校產學合作案業務於111年1月1日由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業管,為利日後產學合作案業務管理,
原產學合作案件配號研發產字,將更名為產學產字,自111年8月1日起進行校內產學合作案建案行政流程之案件適用(依產學處收文章日期為準),還請周知。
以上資訊有任何疑問請洽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(校內分機6907、6184)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