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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修訂本校國科會計畫研發成果申請專利補助比例,適用自113年1月1日後取得官方申請日/號之案件

 

各位師長 大家好:

產學處智財技轉中心負責辦理全校師生研發成果之專利申請、維護、技術移轉、專利授權等業務,我們在醫揚大樓四樓隨時為您服務。

 

師長如有屬國科會計畫產出之成果欲申請專利,依112年第7次科技權益委員會決議,國科會補助專利申請費用比例將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如下表(紅字標註為調整處):

創作人前二年專利授權實績

創作人專利費用分攤比例

若有國科會補助之案件

(含申請、補正及申復3次為限、領證及第一期年費)

20%

國科會 50%

創作人 (100%-50%)*20%=10%

學  校 (100%-50%)*80%=40%

50%

國科會 50%

創作人 (100%-50%)*50%25%

學  校 (100%-50%)*50%25%

註:

1、智財技轉中心於112年收案並正式立案之案件不在此限。

2、補助之範圍為提出申請、補正及申復(以3次為限)、領證及第一期專利年費。

 

同時也溫馨提醒各位師長,發明人於職務上或利用學校資源所完成之研發成果,應向智財技轉中心揭露申請專利意願,並得選擇負擔部分或全部申請相關費用,之後送智財技轉中心或科權會審查;通過審查者即由智財技轉中心簽請辦理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