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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修正「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合作收支管理支應要點」(113年11月18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)

 

各位老師、同仁,大家好:

(一)有關產學合作收支管理支應要點已於1131118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中,進行條規異動,附檔供參(黃色標示處為本次修正內容)

(二)由於勞動部「基本工資」調整自11411日起,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8,590元,故最低開案金額為57,180元整(條規4-3條,專案研究計畫、專案訓練計畫及須簽約之技術服務案件,每件收費不得低於該年度政府公告每月基本工資兩倍)

如有未竟事宜,敬請不吝來電/來信洽詢,謝謝您!

產學營運處 企業服務中心 敬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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